4月份,湖南全省全社会用电量为108.2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4%。其中,工业用电量为59.1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7.8%。1-4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为471.47亿千瓦时,增长1.0%;其中,工业用电量为237.13亿千瓦时,下降8.9%。
一、第二产业用电量降幅明显
4月份,第二产业用电量降幅明显,用电量为60.8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7.2%。其中,工业用电量为59.12亿千瓦时,下降7.8%。第一产业用电量较快增长,用电量为1.27亿千瓦时,增长12.4%。第三产业用电量实现增长,用电量为16.65亿千瓦时,增长1.6%。1-4月,第一、二、三产业用电量分别为4.65、244.24和78.73亿千瓦时,分别下降11.7%、8.3 %和增长10.1%。其中,工业用电量下降8.9%。
二、居民生活用电量继续增长
4月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为29.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8%。其中,城镇居民和乡村居民用电量为14.2亿千瓦时和15.3亿千瓦时,分别增长6.9%和4.9%。1-4月,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为143.86亿千瓦时,增长16.2%。其中,城镇居民和乡村居民累计用电量为69.11和74.74亿千瓦时,分别增长17.2%和15.2%。
三、近半数市州全社会用电量下降
4月份,全省有常德、郴州、怀化、湘潭、益阳和衡阳6个市全社会用电量下降(分别下降34.0%、17.9%、15.2%、4.2%、2.3%和1.5%),有4个市降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工业用电量方面,全省有8个市州用电量下降,降幅最大的为常德,下降了52.0%。1-4月,全省有6个市全社会用电量下降,有5个市州的降幅超过全省水平。工业用电量方面,12个市州增速下降,降幅最大的为常德,下降43.6%。
2016年4月全省及市州全社会用电量情况
地区 | 全社会 | |
用电量(亿千瓦时) | 增速(%) | |
全 省 | 108.29 | -2.4 |
长 沙 | 18.75 | 9.1 |
株 洲 | 8.10 | 0.1 |
湘 潭 | 7.46 | -4.2 |
衡 阳 | 9.85 | -1.5 |
邵 阳 | 5.79 | 3.0 |
岳 阳 | 9.27 | 5.7 |
常 德 | 6.27 | -34.0 |
张家界 | 1.69 | 14.0 |
益 阳 | 4.81 | -2.3 |
郴 州 | 7.62 | -17.9 |
永 州 | 6.51 | 6.8 |
怀 化 | 6.26 | -15.2 |
娄 底 | 10.08 | 1.7 |
湘 西 | 4.28 | 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