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8月,江西省全社会用电量达774.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5.5个百分点,增速列全国第三位,中部第一位。其中,工业用电量498.46亿千瓦时,增长7.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增速位列全国第四,中部第二。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7.86亿千瓦时,增长13.8%,比全国高8.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用电量510.77亿千瓦时,增长7.0%,比全国高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用电量112.47亿千瓦时,增长17.0%,比全国高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43.78千瓦时,增长14.2%,比全国高4.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