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5月,昌吉州全社会用电量42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3%,较上月提高0.6个百分点。
从三次产业用电情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3.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6.3%;第二产业用电量41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第三产业用电量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5%。
从行业用电情况看:全行业用电量41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3%。其中,工业用电量41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占全社会用电量的97.4%。其中,轻工业用电量8.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7%;重工业用电量401.8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3%。
从29个工业大类行业看,21个行业用电量增长,占72.4%。受有色价格上涨、产能扩大影响,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持续较快增长,累计用电量340.1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80.7%,同比增长12.4%;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炼焦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食品、饮料和烟草制造业、纺织业分别增长48.2%、89.4%、8.9%、10.8%、13.4%;受新疆宜化化工事故停产影响,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用电量40.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8.3%;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分别下降9.5%、6.0%、11.9%。
从城乡居民用电情况看:城乡居民生活用电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其中,城镇居民用电量1.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6%;乡村居民用电量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