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丽水市全社会用电量为86.9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2%。其中:工业用电量为52.8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7.9%,增速居全省末位;城乡居民用电量为17.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增速居全省第9位。全年小水电发电量为46.9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1.1%;投入运行光伏发电项目共计6191个,总容量为253.92兆瓦。全年累计光伏发电量6328万千瓦时,上网电量5059万千瓦时,自发自用1269万千瓦时。2017年我市全社会用电量下降主要受国家钢铁冶炼行业去产能等政策影响,造成用电量减少9亿多千瓦时。若剔除钢铁冶炼行业去产能政策对企业的影响,全年全市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率应为9.2%,工业用电量增长率应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