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3月,丹东市全社会用电量2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3%,增速列全省第6位。第一、二、三产业及城乡居民用电量与上年同期相比仍保持增长状态,但与上月累计相比,增速略有回落。
第一产业用电0.4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1.3%,同比增长25.3%。其中,畜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27.7%,农业用电量同比增长25.9%,增速高于第一产业平均值。
第二产业用电18.5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69.4%,同比增长13.7%。其中,工业用电1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6%,列全省第5位。扣除蒲石河抽水蓄能电站影响,工业用电量增长15.9%,超过全省工业用电增速4.7个百分点。分行业看,采矿业用电量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4%;制造业用电量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用电量10.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9%。
第三产业用电4.1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15.3%,同比增长11.5%。其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用电量同比增长58.5%。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3.7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14%,同比增长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