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0月,昌吉州全社会用电量820.3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4%,降幅较上月小幅回升0.6个百分点。
从三次产业用电情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7.3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2%;第二产业用电量785.1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8%;第三产业用电量12.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4%。
从行业用电情况看:全行业用电量814.6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4%。其中,工业用电量783.0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8%,占全社会用电量的95.5%。从40个工业大类行业看,32个行业用电量增长,其中比重较大的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19.1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6%,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3%;农副食品加工业11.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0%,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4%;煤炭开采和洗选业10.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倍;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8.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倍;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用电量增速持续回落,累计用电量624.78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6.2%,同比下降6.3%;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累计用电量1.2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8.7% 。
从城乡居民用电情况看:城乡居民生活用电5.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0%。其中,城镇居民用电量3.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6%;乡村居民用电量2.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