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国家发改委日前启动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通过这十大工程,“十一五”期间将实现节约2.4亿吨标准煤的目标。
据悉,这十大工程包括: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以洁净煤、石油焦、天然气、可燃性气体为燃料及原料的节代油改造工程;发展混合动力汽车、燃气汽车、醇类燃料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太阳能汽车等清洁汽车;“十一五”期间,实现节约和替代石油3800万吨。
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提高锅炉房整体运行效率,发展集中供热,“十一五”期间,实现燃煤工业锅炉效率提高5个百分点,节煤2500万吨;燃煤窑炉效率提高2个百分点,节煤1000万吨。
区域热电联产工程:在严寒地区、寒冷地区的中小城市和东南沿海工业园区的建筑物密集区,将分散的小供热锅炉改造为热电联产机组;实现到2010年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由2002年的27%提高到40%,新增供暖热电联产机组4000万千瓦,年节能达到3500万吨标准煤。
余热余压利用工程:“十一五”期间,钢铁联合企业年节能达到266万吨标准煤;通过地面煤层气开发及地面采空区、废弃矿井和井下瓦斯抽放,瓦斯气年利用量达到10亿立方米,相当于年节约135万吨标准煤,既充分利用资源,又为煤矿安全生产创造有利的条件。
电机系统节能工程:“十一五”期间,实现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提高2个百分点,形成年节电能力200亿千瓦时。
能量系统优化工程(综合性的系统节能工程):“十一五”期间,实现在冶金、石化、化工等行业推行能量系统优化,降低企业综合能耗,提高市场竞争力。
建筑节能工程:实现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加快供热体制改革,加大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力度,分别节能5000万吨标准煤。
绿色照明工程:高效照明器具研发及生产线改造;“十一五”期间,形成节电能力290亿千瓦时。
政府机构节能工程:“十一五”期间,实现按照建筑节能标准改造的政府机构建筑面积,达到政府机构建筑总面积的20%;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在2002年的基础上降低10%。
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十一五”期间,实现省级和主要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具备为企业、机关和学校等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的能力。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国家正在编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方案和“十一五”期间的分年度实施计划等。今年国家将重点推进节约和替代石油、余热余压利用、热电联产、建筑节能、绿色照明、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等六项重点节能工程,并将重大项目列入国债投资(预算内资金)的支持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