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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新疆能源监管办 | 发布日期 | 2021-07-08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新疆电网 直流配套电源 发电企业 |
内容要点 | 2021年2月份新疆电网共481个电厂参与考核,总考核分数为31667,补偿分为59637,分摊分为-27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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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2021年2月份新疆电网共481个电厂参与考核,总考核分数为31667,补偿分为59637,分摊分为-27970。 |
发布日期:2021-07-08 来源:新疆能源监管办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公司西北分部、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新疆区域内各发电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2019〕76号)和《关于印发〔2019〕77号)规定,我办对2021年2月新疆电网、天中、吉泉直流配套电源“两个细则”考核补偿公示情况进行复核,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