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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18-04-04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可再生能源 电价政策 燃料成本 电费回收 |
内容要点 | 关于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文件指出: 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电厂叙述本厂在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的执行情况。包括:纳入补贴目录情况,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支付情况;尚未纳入补贴目录的机组容量、累计上网电量和应付补贴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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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04 来源: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各有关发电企业:
根据《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电监会13号令)和发电企业财务经营信息报送暂行办法》(电监价财〔2012〕57号)的要求,为全面准确反映西北区域各省(区)发电企业2017年度电价执行、电费结算、成本信息及变化情况,更好地实施成本与价格监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发电企业填报价格与成本信息表格,并完成《2017年度发电企业价格与成本情况报告》。具体表格及报告模板请在西北能源监管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进行下载。
(http://xbj.nea.gov.cn)。
二、报送方式和时间
1、请各发电集团公司负责汇总、填报本集团所有发电企业(包括控股企业)价格与成本信息数据,并完成本集团《2017年度发电企业价格与成本情况报告》,以集团公司为单位进行上报。
2、各独立发电企业填报本企业相关表格和《2017年度发电企业价格与成本情况报告》。
3、请各集团公司和独立发电企业于4月20日前将表格和《2017年度发电企业价格与成本情况报告》以电子版形式上报至西北能源监管局。
三、相关要求
各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填报,指定专人做好本单位价格成本信息的报送及解释说明工作。对漏报、瞒报信息和提供虚假信息的单位,将按照《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电监会13号令)的相关内容予以处理。
联 系 人:王 瑜
联系方式:029-81008048 wangyu3@nea.gov.cn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2018年4月3日
附件: 发电企业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