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专业的能源产业价值链服务平台
京ICP备14050515号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京B2-20210837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9339号
Copyright 2005-2024 in-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2-02-09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并网运行 并网发电 辅助服务 |
内容要点 | 火电机组不再执行《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四章第十六条。改为在用电高峰时段执行以下顶峰能力考核补偿。在机组最大发电能力负荷率大于等于90%时进行补偿,反之进行考核。 |
||
关键数字 | 用电高峰时段,正常运行机组直接跳闸和被迫停运,按额定容量20分/万千瓦考核。 |
发布日期:2022-02-09 来源: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