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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20 |
文件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标签 | 水电 海上风力发电 核电常规岛 生物质发电 太阳能热发电 |
内容要点 | 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中明确了监督检查工作方式。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一般采取巡视检查的工作方式。巡视检查主要分为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质量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质量监督检查。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不得省略或替代:专项质量监督检查主要针对一定建设规模、具有一定技术特点的工程开展;随机抽查质量监督检查主要以不定期的方式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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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适用于以发电为主、单站总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水电建设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质量监督检查,其他水电工程可参照使用。质量监督范围为水电建设工程主体工程及其主要附属工程。 |
发布日期:2021-06-20 来源:国家能源局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
公开事项名称: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等六类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的通知 国能发安全规〔2021〕30号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1-00069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1-06-20 |
国能发安全规〔2021〕30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等六类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的通知 国能发安全规〔2021〕30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等六类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的通知 国能发安全规〔202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各电力质监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了《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海上风力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试行)》《核电常规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生物质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太阳能热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输变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增补本)》。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 2021年6月20日 附件: 政策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