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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甘肃能源监管办 | 发布日期 | 2023-07-14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电力企业 电力生产 专家库 |
内容要点 | 公布新一届甘肃电力应急专家库名单并通知有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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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发布日期:2023-07-14 来源:甘肃能源监管办
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和应急能力建设,发挥电力企业等相关单位的工作支撑作用,规范和提升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演练等工作,切实维护甘肃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按照国家能源局《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4〕508号)、《电力企业应急预案评审与备案细则》(国能综安全〔2014〕953号)等要求,甘肃能源监管办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电力企业等相关单位推荐,调整成立了新一届甘肃电力应急专家库。现将专家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力应急专家主要职责
严格依据电力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技术标准,为有关电力企业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演练、应急准备保障和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等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包括但不限于:
(一)按照电力企业委托,参与电力企业相关应急预案编制、评审等工作。参加评审的专家必须为专家库成员,人数不应少于2人。与所评审预案的电力企业有利益关系或在评审前参与所评预案咨询、论证的,应当回避;
(二)参与电力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并提供技术指导;
(三)参与有关电力企业应急培训工作;
(四)其他电力应急相关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甘肃能源监管办负责应急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专家库成员采用聘任制,原则上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超过聘期不再续聘的,自动免去专家库成员资格; 任期因为个人工作调动等原因可以免去、新增专家;
(三)鼓励各有关电力企业等相关单位符合条件的从事电力应急管理和技术研究工作的人才申请加入。
三、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保障专家的工作时间和必要条件,并按甘肃能源监管办要求报送相关专家履行工作职责情况;
(二)甘肃能源监管办将不定期对专家的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廉洁从业等方面进行评价,向相关单位反馈评价情况,作为专家库续聘、动态调整的依据;
甘肃能源监管办将通过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专家信息。本文件发布之日起,《甘肃能源监管办关于甘肃电力应急专家库届满延期的通知》(甘监能安全〔2021〕59号)同时废止。
联 系 人:杜福臻,联系方式:0931-2954874
电子邮箱:gsbaqc@126.com
甘肃能源监管办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