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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江苏能源监管办 发布日期 2023-08-10
    文件类型 监管文件 标签 能源 电力企业 电力安全 安全监管
    内容要点

    高度重视电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

    强化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督促检查。

    切实做好自查自改和总结报送工作。

    关键数字

    江苏能源监管办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国电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0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有关部署,国家能源局印发《全国电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国能发安全〔2023〕40号,以下简称《方案》),从即日起开展全国电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现将《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工作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电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各电力企业要深刻汲取总结近年来国内一系列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切实做好电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各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督促检查。各电力企业要按照《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文件要求,聚焦重大隐患,精准排查整治。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各发电集团(公司)要加大对所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跟踪督办力度,确保隐患闭环整改。
    三、切实做好自查自改和总结报送工作。各电力企业要对标对表专项行动主要内容,明确责任分工、进度安排,针对性开展自查检查;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扎实推进整改;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请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各发电集团(公司)将专项行动贯彻落实情况、工作总结分别于2023年8月10日前、2023年12月8日前报送江苏能源监管办。
    江苏能源监管办联系人:齐鹏    
    电话:025-83115270    邮箱:aqjsb@nea.gov.cn 
    附件.pdf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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