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分类:
不限 光伏发电 风力发电 储能 氢能 燃料电池 充换电 电力 能源互联网 电气 碳中和 煤炭 石油天然气 宏观能源 燃气 环保 新能源
文件类型:
不限 法规 通知公告 规划计划 规范性文件 监管文件 项目核准 标准定额 规章 行政许可 数据公布 安全通报 事故通报 政策解读 其他
发布时间:
不限 2024 2023 2022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 2015
  • 所属地区:
    全国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 当前位置:能源政策库 > 电力

    发布机构 江苏能源监管办 发布日期 2017-07-05
    文件类型 通知公告 标签 电力企业 电力安全 防汛防洪
    内容要点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着力强化责任担当。

    继续深入开展防汛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确保大坝度汛安全。

    强化监测预警预报,有效应对汛期突发事件。

    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形成安全监管合力。


    关键数字

    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主汛期电力行业防汛抗洪减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05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各有关电力企业:
        现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主汛期电力行业防汛抗洪减灾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7〕5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太湖、淮河、沿江及沿海地区电力企业要特别重点关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防汛防洪责任,继续深入开展防汛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全力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各项工作,确保江苏电力行业安全度汛。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主汛期电力行业防汛抗洪减灾工作的通知.pdf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