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专业的能源产业价值链服务平台
京ICP备14050515号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京B2-20210837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9339号
Copyright 2005-2024 in-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发布机构 | 福建能源监管办 | 发布日期 | 2014-08-27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燃煤发电 环保电价 煤炭企业 |
内容要点 | 鉴于当前煤价水平较低,煤矿企业大面积亏损,《通知》要求发电企业与煤炭企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发电用煤价格维持在合理区间,防止出现过度下跌,以促进煤炭、电力行业协调发展。 |
||
关键数字 | 此次电价调整,全国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0.93分钱,这部分电价空间重点用于对脱硝、除尘环保电价矛盾进行疏导。截至目前,全国已累计解决7.1亿千瓦燃煤发电机组脱硝、除尘电价补偿问题,占全部燃煤发电装机容量95%以上。同时,结合电价调整,进一步推进工商用电同价工作,江西、广东两省商业企业每年可分别减轻电费负担13.7亿元和20亿元。 |
发布日期:2014-08-27 来源:福建能源监管办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疏导环保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908号),决定自9月1日起在保持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适当降低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
此次电价调整,全国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0.93分钱,这部分电价空间重点用于对脱硝、除尘环保电价矛盾进行疏导。截至目前,全国已累计解决7.1亿千瓦燃煤发电机组脱硝、除尘电价补偿问题,占全部燃煤发电装机容量95%以上。同时,结合电价调整,进一步推进工商用电同价工作,江西、广东两省商业企业每年可分别减轻电费负担13.7亿元和20亿元。
鉴于当前煤价水平较低,煤矿企业大面积亏损,《通知》要求发电企业与煤炭企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发电用煤价格维持在合理区间,防止出现过度下跌,以促进煤炭、电力行业协调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近年来,在环保电价政策支持下,燃煤发电企业积极开展脱硝、除尘设施改造。此次电价调整,将有利于环保电价及时结算,支持燃煤发电企业开展脱硝、除尘改造,改善大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