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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 | 发布日期 | 2018-07-30 |
文件类型 | 规划计划 | 标签 | 电力行业应急能力 电力突发事件 |
内容要点 | 加强电力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推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电力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省、市两级地方政府电力应急管理机构,明确相关职责,配齐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县区级以上电网企业、大中型发电企业和电力建设企业电力应急管理机构,地市级以上电网企业、大中型发电企业和电力建设企业配备专职人员,县级电网企业和其他电力企业酌情配备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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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地市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编修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县区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编修工作。 |
发布日期:2018-07-30 来源:福建能源监管办
国能发安全〔2018〕58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行业应急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北京市城管委,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企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电力行业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电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国家能源局制定了《电力行业应急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