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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河南能源监管办 发布日期 2008-02-20
    文件类型 规范性文件 标签 电监会 电力企业 电力可靠性管理
    内容要点

    电力企业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有关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的国家规定、技术标准,制定本企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规范;

    (二)建立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明确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责任部门,设置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岗位;

    (三)建立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采集、统计、审核、分析、报送电力可靠性信息,保证电力可靠性信息的准确、及时、完整;

    (四)编制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报告和技术分析报告,评价分析电力设备、设施及电网的运行可靠性状况,制定提高电力可靠性水平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与安全生产管理的结合,全面提高电力可靠性信息的应用水平;

    (六)定期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自查;

    (七)开展电力可靠性技术与管理项目的研究与应用。


    关键数字

    转发国家电监会可靠性管理中心关于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2-20 来源:河南能源监管办

    郑电监安全〔2008〕8号

    转发国家电监会可靠性管理中心

    关于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省电力公司,中电投、中国大唐、国电河南分公司,小浪底建管局,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河南投资集团,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国家电监会可靠性管理中心发出了《关于印发

    一、高度重视,全面推进。各单位要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全面开展可靠性管理工作。

    二、加强领导,周密组织。《通知》明确了各电力企业的职责,请各单位切实履行。已安装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的单位按照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有关信息;未安装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的单位请于6月底前按照要求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运行。可靠性信息按照《关于切实做好我省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通知》(郑电监安全〔2007〕59号)中规定的渠道报送,文件电子版可在郑州电监办网站http://zzb.serc.gov.cn下载,具体事宜可向有关联系人咨询。

    联系人:周勋

    联系电话:0371-65832605,13838515660

    邮箱:zhouxun@serc.gov.cn

    传真:0371-65836663

    地址:郑州市黄河路11号豫粮大厦1510房间

    邮编:450003

    附件:《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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