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专业的能源产业价值链服务平台
京ICP备14050515号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京B2-20210837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9339号
Copyright 2005-2024 in-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发布机构 | 河南能源监管办 | 发布日期 | 2009-06-22 |
文件类型 | 监管文件 | 标签 | 电力 电力安全生产 电力企业 |
内容要点 | 自2009年6月起,各单位应在每月25日前报送本单位本月电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情况和统计数据(附表1和附表2),由郑州电监办汇总后报国家电监会和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其中,省电力公司、中央电力企业驻豫分公司、各集团公司对所属(所管)各电力企业有关情况汇总后报送,其他电力企业直接报送。 |
||
关键数字 |
发布日期:2009-06-22 来源:河南能源监管办
郑电监安全〔2009〕54号
关于加强河南省电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省电力公司,中国大唐、中电投、国电、华电、华润、三吉利河南分公司,小浪底建管局,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河南投资集团,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电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稳步开展,根据国家电监会《关于加强电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情况报送工作的函》(办安全函〔2009〕192号)和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信息调度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2009〕37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全省电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情况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09年6月起,各单位应在每月25日前报送本单位本月电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情况和统计数据(附表1和附表2),由郑州电监办汇总后报国家电监会和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其中,省电力公司、中央电力企业驻豫分公司、各集团公司对所属(所管)各电力企业有关情况汇总后报送,其他电力企业直接报送。报送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为主。附表1、附表2可在郑州电监办网站下载(http://zzb.serc.gov.cn/)。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报送工作,建立报送制度,落实报送责任,做好数据的统计、汇总和审核,确保数据的全面、及时和准确。郑州电监办将定期通报各单位工作信息报送情况。
联系人:周 勋 电子邮箱:zhouxun@serc.gov.cn
电 话:0371-65832808 传 真:0371-65836663
附件:1.河南省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