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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 | 发布日期 | 2018-08-03 |
文件类型 | 监管文件 | 标签 | 煤煤炭行业 煤层气勘探开发企业 煤层气产量 |
内容要点 | 本报表制度涉及的调查对象为全国所有井工开采的煤矿和煤层气勘探开发企业。根据调查内容不同,确定相应的统计范围。 本报表制度统计内容为全国范围内不同瓦斯等级的井工煤矿数量、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量、煤层气开发井数和产能、煤层气产量和利用量等基础数据。 所有报表均为定期报表,报告期分别为月报、季报和年报三种方式,各表的具体时间要求见报表目录。 本制度的调查方法为重点调查,各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填报目录、受表单位和报送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及时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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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发布日期:2018-08-03 来源:国家能源局
国能发规划〔2018〕62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瓦斯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能源预测预警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8〕2号),加强能源形势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工作,我局自2015年开始实施《煤层气统计调查制度》(以下简称《统计调查制度》)。根据工作需要,我们对《统计调查制度》进行了修订,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统制〔2018〕84号),现印发执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各项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统计调查制度》可在国家能源局网站(www.nea.gov.cn)下载,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煤炭司联系。
联 系 人:李翔
联系电话:010-68555973,68555097(传真)
电子邮箱:wasiban@ndrc.gov.cn
国家能源局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