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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河南能源监管办 | 发布日期 | 2009-12-15 |
文件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标签 | 电监会 电力企业 电力突发事件 |
内容要点 | 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四个文件规范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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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12-15 来源:河南能源监管办
郑电监安全〔2009〕68号
转发国家电监会关于印发电力突发事件
应急演练导则(试行)等文件的
通 知
省电力公司,中国大唐、中电投、国电、华电、华润、三吉利河南分公司,小浪底建管局,河南投资集团,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规范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工作,国家电监会组织制定了《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和《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一是要加强导则学习。结合实际有组织地深入学习四项导则,及时全面系统地掌握导则的精神和具体要求。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对照导则中的工作项目、体系目录、典型方案及典型案例,针对企业自身实际,查找不足和遗漏,及时补充完善,实现闭环管理,规范应急演练、预案编制、现场处置及现场处置方案编制等工作。三是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四项导则是近年来全国电力应急管理工作经验的总结和浓缩,是指导电力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同时四项导则也需要通过实践进一步检验,希望各单位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请各单位及时或定期将执行中总结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报送我办。
联系人:安全监管处王朝晖
电 话:0371-65832808 传真:0371-65836663
邮 箱:wangzh@serc.gov.cn
附件:1.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
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