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专业的能源产业价值链服务平台
京ICP备14050515号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京B2-20210837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9339号
Copyright 2005-2024 in-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发布机构 | 河南能源监管办 | 发布日期 | 2014-02-12 |
文件类型 | 监管文件 | 标签 | 电力公司 发电企业 两个细则 |
内容要点 | 现将我省2013年11月份“两个细则”结算情况批复如下(见附表)。请河南省电力公司和发电企业按照批复的结算费用,随同电厂电费一并结算。 |
||
关键数字 |
发布日期:2014-02-12 来源:河南能源监管办
河南省电力公司、有关发电企业:
近期,河南省电力公司对我省2013年11月份“两个细则”考核补偿情况进行了汇总和披露,发电企业对结算数据进行了复核和确认,河南省电力公司将公示后的结算情况上报河南电监办。现将我省2013年11月份“两个细则”结算情况批复如下(见附表)。请河南省电力公司和发电企业按照批复的结算费用,随同电厂电费一并结算。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河南电监办。
联系人:杨根 0371-65831279 15937134699
附表:2013年11月份河南省“两个细则”结算数据
2014年2月12日
附表:2013年11月份河南省“两个细则”结算数据
单位:电量:万千瓦时,费用: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