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分类:
不限 光伏发电 风力发电 储能 氢能 燃料电池 充换电 电力 能源互联网 电气 碳中和 煤炭 石油天然气 宏观能源 燃气 环保 新能源
文件类型:
不限 法规 通知公告 规划计划 规范性文件 监管文件 项目核准 标准定额 规章 行政许可 数据公布 安全通报 事故通报 政策解读 其他 政府工作报告 调价公告
发布时间:
不限 2024 2023 2022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 2015
  • 所属地区:
    全国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 当前位置:能源政策库 > 电力

    发布机构 四川能源监管办 发布日期 2015-03-24
    文件类型 通知公告 标签 电力交易 四川电力用户 四川电力市场
    内容要点

    请省电力公司将2013年6-9月直购电量51.4亿千瓦时,以水电、火电电量7:3的比例,按照装机容量平均分配到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水电和火电机组,直接匹配到发电企业和用户企业,经双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执行;将2013年10-12月直购电量38.6亿千瓦时,在9月份抓紧召开市场主体供需见面会,发布各电厂、电力用户的交易额度,组织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按照《四川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试行)》规定的年度合约交易方式进行集中交易。

    关键数字

    水电、火电电量7:3的比例

    关于印发《四川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24 来源:四川能源监管办

    省电力公司,各统调统分发电企业和有关电力用户:

    为规范四川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行为,实现电力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电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四川电监办会同四川省经信委制定了《四川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试行)》,经请示国家能源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鉴于《四川省2013年度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出台较晚,请省电力公司将2013年6-9月直购电量51.4亿千瓦时,以水电、火电电量7:3的比例,按照装机容量平均分配到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水电和火电机组,直接匹配到发电企业和用户企业,经双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执行;将2013年10-12月直购电量38.6亿千瓦时,在9月份抓紧召开市场主体供需见面会,发布各电厂、电力用户的交易额度,组织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按照《四川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试行)》规定的年度合约交易方式进行集中交易。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

    附件:四川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试行)

    四川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试行).doc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