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专业的能源产业价值链服务平台
京ICP备14050515号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京B2-20210837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9339号
Copyright 2005-2024 in-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发布机构 | 四川能源监管办 | 发布日期 | 2015-03-24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电力交易 四川电力用户 四川电力市场 |
内容要点 | 请省电力公司将2013年6-9月直购电量51.4亿千瓦时,以水电、火电电量7:3的比例,按照装机容量平均分配到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水电和火电机组,直接匹配到发电企业和用户企业,经双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执行;将2013年10-12月直购电量38.6亿千瓦时,在9月份抓紧召开市场主体供需见面会,发布各电厂、电力用户的交易额度,组织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按照《四川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试行)》规定的年度合约交易方式进行集中交易。 |
||
关键数字 | 水电、火电电量7:3的比例 |
发布日期:2015-03-24 来源:四川能源监管办
省电力公司,各统调统分发电企业和有关电力用户:
为规范四川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行为,实现电力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电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四川电监办会同四川省经信委制定了《四川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试行)》,经请示国家能源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鉴于《四川省2013年度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出台较晚,请省电力公司将2013年6-9月直购电量51.4亿千瓦时,以水电、火电电量7:3的比例,按照装机容量平均分配到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水电和火电机组,直接匹配到发电企业和用户企业,经双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执行;将2013年10-12月直购电量38.6亿千瓦时,在9月份抓紧召开市场主体供需见面会,发布各电厂、电力用户的交易额度,组织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按照《四川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试行)》规定的年度合约交易方式进行集中交易。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
附件:四川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