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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国家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05-06-22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煤矿瓦斯治理 煤矿瓦斯利用 煤矿瓦斯资源 |
内容要点 | 《总体方案》提出,全国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大体分三个阶段。从现在起到2006年底为初步治理阶段,控制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的特别重大瓦斯事故,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三分之一,实现煤矿安全状况稳定好转。2007~2010年为基本治理阶段,控制一次死亡5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瓦斯事故,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三分之一,实现煤矿安全状况明显好转。2011~2012年为基本根治阶段,控制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瓦斯事故,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再下降三分之一,实现煤矿安全状况根本好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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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发布日期:2005-06-22 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改能源[2005]1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神华集团、中国中煤能源集团、中联煤层气公司: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精神,做好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有效遏制煤矿瓦斯事故多发的势头,充分利用煤矿瓦斯资源,特 研究制定《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并经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转发本辖区内有关部门、单位和各类煤炭生产企业,供在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中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