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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贵州省能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能源企业 能源行业 安全生产 举报通道 |
内容要点 | 我局开通了能源行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举报“96333”专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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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发布日期:2023-09-25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各市(州)能源管理部门,各有关能源企业: 为进一步畅通我省能源行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举报渠道,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势态,鼓励举报和报告我省能源行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危及重要能源设施安全的重大险情重要线索等,促进我省能源安全生产运行,我局开通了能源行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举报“96333”专用电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报和报告事项 (一)煤矿领域。一是使用假图纸、假密闭等隐瞒井下作业地点,或超层越界开采、私挖滥采的。二是人为遮挡、移动监控传感器及修改、删除屏蔽系统数据信息,或下井人员不随身携带人员定位卡隐瞒实际入井人数的。三是瓦斯抽采钻孔作假、抽采数据作假、防突预测预报资料作假的,或出现事故预兆不及时撤人、仍强令冒险作业的。四是违规托管、承包、层层转包,或被责令停产停建整顿期间擅自组织生产建设的。五是改扩建矿井以采代掘、以掘代采,或不按设计施工建设的。六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盲目蛮干、违规冒险组织施救的。七是煤矿企业生产、建设中存在的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 (二)油气长输管道领域。一是管道建设违规转包、以包代管,或项目施工存在重大质量缺陷、重大安全隐患的。二是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堆放弃土、机械挖掘,或修建水产养殖场、温室大棚、民房等作业的。三是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未落实安全措施、冒险蛮干危及管道安全,或施工期间管道企业未指派专门人员现场指导管道保护安全的。四是在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危及管道安全,或因洪水、滑坡等自然灾害导致管道出现重大险情的。五是管道企业生产运行中存在的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 (三)电力领域。一是在电力设施周围非法爆破作业,或在杆塔、拉线基础规定范围内取土、钻探、开挖等作业的。二是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修建厂房、民房,或堆放矿渣、易燃易爆物,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的。三是在电力设施周边乱建乱挖乱钻危及电力设施安全,或因洪水、滑坡等自然灾害导致电力设施出现重大险情的。四是电力企业生产、建设中存在的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 二、其他有关事项 一是本专用电话设在省能源局值班室,24小时受理举报和报告,举报办理、举报奖励等严格按照《贵州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黔府办函〔2022〕49号)或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省应急厅国家矿山安监局贵州局省能源局关于鼓励群众举报矿山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通知》(黔应急〔2022〕5号)明确的省能源局受理举报电话(0851—86891321)不再受理举报。 二是各级能源管理部门、各有关能源企业要正确认识并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本企业一线员工积极举报身边的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参与能源安全生产运行工作,特别是要鼓励沿线居民报告骨干电网、油气长输管道等重要能源设施因自然灾害导致的重大险情、举报破坏损害重要能源设施的不法行为和线索。 三是各级能源管理部门、各有关能源企业可通过本电话向省能源局报告事故信息及其他紧急信息,省能源局应急值班电话(0851—86891780、86891143、86891553)仍继续使用。 请各市(州)能源管理部门将本文件转发至辖区内各县级能源管理部门、各有关能源企业。请各有关能源企业要加强宣传并在本企业醒目位置张帖本专用电话及举报和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