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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22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新型储能项目 动力电池梯次利用 储能项目 |
内容要点 | 新型储能项目相关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安全、消防、环保等管理程序,落实安全责任。 在电池一致性管理技术取得关键突破、动力电池性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健全前,原则上不得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已建成投运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应定期评估电池性能,加强监测、强化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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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6-22 来源:国家能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总体部署,促进新型储能积极稳妥健康有序发展,支持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7月22日。相关意见建议请传真至010-81929218,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 leixiang@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