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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贵州省能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11 |
文件类型 | 项目核准 | 标签 | 煤炭行业 能源领域 固定资产 |
内容要点 |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号)的要求,《贵州省能源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及验收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暂行)》(黔能源科技〔2021〕35号)废止。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44号令)和《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财综〔2018〕42号),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接受联合体投标),选择一家有能力的第三方节能评审及验收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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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6-11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黔能源科技〔2021〕76号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能源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及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能源行业有关企事业服务单位:
为规范我省能源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及验收工作,保障其公开、公平、公正。现就做好2021年能源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及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号)的要求,《贵州省能源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及验收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暂行)》(黔能源科技〔2021〕35号)废止。
二、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44号令)和《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财综〔2018〕42号),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接受联合体投标),选择一家有能力的第三方节能评审及验收服务机构。
三、请各市(州)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协助对辖区内的能源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认真梳理,督促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照程序尽快完善项目节能审查及验收工作。
联系人:代年龙86891226
2021年6月11日
贵州省能源局2021年6月11日印发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