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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贵州省能源局 | 发布日期 | 2010-05-07 |
文件类型 | 项目核准 | 标签 | 煤矿企业 煤矿安全 安全生产 |
内容要点 | 一是重点检查煤矿建设项目是否符合项目核准程序,项目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是否通过审查。二是重点检查煤矿建设项目的基础工作、工程招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顺序、施工进度、施工管理、应急管理等是否符合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0]709号) 要求。三是重点检查煤矿建设项目工程是否符合项目开采方案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四是重点检查煤矿建设项目在防治瓦斯、水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五是重点检查煤矿建设项目在建设施工中存在的其它重大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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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5-07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黔能源发[2010]203号
各市(州、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投资主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重点煤矿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各重点煤矿建设企业: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事故多发,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产生严重社会影响。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建设行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遏制煤矿建设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提高基建煤矿安全建设水平,促进基建项目顺利建成投产,保障能源供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 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0]709号)。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0]709号)精神,同时结合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0]1号)、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黔府办发电[2010]64号)等文件和全国安全生产(季度)视频会议要求,现组织开展全省煤矿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确保煤矿建设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严字当头、科学规范、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全面加强各类煤矿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资源整合等项目)安全管理。 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煤矿建设中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严格履行煤矿项目建设程序,扎实做好煤矿建设项目基础工作,切实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科学编制煤矿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煤矿建设项目施工顺序,切实强化煤矿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是重点检查煤矿建设项目是否符合项目核准程序,项目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是否通过审查。二是重点检查煤矿建设项目的基础工作、工程招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顺序、施工进度、施工管理、应急管理等是否符合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0]709号) 要求。三是重点检查煤矿建设项目工程是否符合项目开采方案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四是重点检查煤矿建设项目在防治瓦斯、水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五是重点检查煤矿建设项目在建设施工中存在的其它重大安全隐患。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专项检查从5月5日 开始,到5月底结束,采取企业自查、政府检查的方式进行。 各煤矿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各煤矿建设企业于5月2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送至当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市(州、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于5月28日前将本辖区内 各有关企业的自查情况及本部门组织开展检查情况报送至省能源局。
为切实开展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各市(州、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参与检查,并将此文件及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0]709号)印发至辖区内各 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投资主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各煤矿建设企业。同时省能源局将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专项检查组 对全省煤矿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抽查。
贵州省能源局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五月五日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2010年5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