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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贵州省能源局 | 发布日期 | 2012-04-24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风电产业 风电机组 风电项目 |
内容要点 | 要求进入贵州省风电开发企业在设备采购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省内装备制造企业生产的风电机组。同时,凡未开工建设的风电场项目,应尽快优化设计,选用省内生产的技术成熟、抗凝冻、2.0MW及以上风电机组,进一步加大扶持贵州省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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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4-24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黔能源新能〔2012〕129号
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各风电开发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文件精神,加快我省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我省引进了银河、明阳、华锐风机设备制造企业。为使我省风电产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提升产业层次,要求进入我省风电开发企业在设备采购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省内装备制造企业生产的风电机组。
我省由于受地形条件限制,风能资源主要分布在海拔较高的山地,为节约风电场建设用地,有效开发利用我省风能资源,最大限度提高装机规模,凡未开工建设的风电场项目,应尽快优化设计,选用省内生产的技术成熟、抗凝冻、2.0MW及以上风电机组,进一步加大扶持我省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力度。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贵州电网公司、长征电气、明阳风电、华锐风电。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2012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