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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贵州省能源局 发布日期 2013-05-15
    文件类型 规划计划 标签 煤矿 能源行业 安全
    内容要点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确保《贵州省安全生产三年攻坚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促进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为原则,制定本方案。

    关键数字

    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三年攻坚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3-05-15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确保《贵州省安全生产三年攻坚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促进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为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煤矿安全发展战略,认真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贵州省安全生产三年攻坚实施方案》的总体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以煤炭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为契机、筑牢煤矿安全基础、强化责任落实、科技装备支撑,在全省煤矿行业开展以深入“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煤炭行业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行政审批规章制度,通过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提高煤炭行业准入标准,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着力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煤矿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好转奠定坚实基础,为全省“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进一步逐年下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煤炭产量逐年稳定增长。到“十二五”末,煤炭百万吨死亡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基本淘汰15万吨/年以下的煤矿,逐步淘汰30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矿企业(集团)控制在100个以内,煤矿数调整到1000处左右。

    (二)年度目标

    2013年,全省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退出3位数(严控目标93人以内),原煤产量1.9亿,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5以下;完成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主体资格的申报和确认工作,完成各市(州)煤矿兼并重组规划和煤矿兼并重组企业主体重组方案的审查、报批工作;关闭煤矿101处。

    2014年,全省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45以下;基本完成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关闭煤矿152处。

    2015年,全省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73人以内,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3以下;全面完成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关闭煤矿100处,基本淘汰15万吨/年以下小煤矿;煤矿企业主体(集团公司)控制在100家以内,矿井控制在1000处左右。

    三、组织领导

    成立贵州省能源局“煤矿安全生产三年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局“煤矿安全生产三年攻坚”各项具体工作。

    组      长:张应伟

    副  组  长:胡世延  兰海平 

    办公室主任:韩树强     

    成      员: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处及煤炭处全体工作人员。

    四、实施方案

    (一)扎实推进煤矿兼并重组和整顿关闭

    通过兼并重组和整顿关闭减少煤矿数量,提高煤矿产能。计划在三年攻坚期间关闭退出落后产能煤矿353个,其中2013年关闭101个,2014年关闭152个,2015年关闭100个。到2015年末,基本淘汰15万吨/年以下小煤矿;煤矿企业主体(集团公司)控制在100家以内,矿井控制在1000处左右。

    (二)严格煤矿安全准入标准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6号),“十二五”期间停止核准新建30万吨/年以下的矿井、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项目,暂缓审批煤与瓦斯突出灾害严重的煤矿建设项目,暂缓审批不能实现机械化的煤矿建设项目。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发展必须安全,安全就是发展,安全就是政绩的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我省能源发展的总体布局,努力创造我省能源安全生产新局面,为贵州乃至全国的经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四)进一步加强煤炭行业安全基础管理

    按照“管生产、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开展好煤炭行业的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根据我省实际,从以下几方面重点加强煤炭行业的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大中型新建、技改、整合矿井建设的指导和监管力度,树立典范,为正在进行的全省煤矿建设指明方向。

    二是进一步加强新建、技改、整合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证检查验收工作。严格按照矿井的开采方案设计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新建矿井能够安全投入生产。

    三是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全省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年检工作,严格按照省局年检现场抽查面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组织现场年检抽查。

    四是开展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为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及政府各级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提供第一手资料。

    五是严格按《关于加强贵州省煤矿矿长资格证管理的通知》(黔煤人字[2008]262号)等文件要求开展煤矿矿长资格证的管理工作,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煤矿主要管理人员队伍。

    六是进一步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中介机构行为,推动中介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促进中介机构为我省煤矿安全生产提供良好的服务。

    七是继续做好煤矿整体布局规划,进一步加快我省煤矿产能调整。严格煤矿开采方案设计审查,对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和技术规范的设计要求重新制作,确保煤矿按合理、最优的方案进行建设。

    (五)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

    一是在局机关继续开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用先进的理论培养和教育全局干部职工,着力提高其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寓服务于监管之中。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是利用省煤炭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作为平台,切实开展煤炭行业工程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好煤矿矿长资格培训和复训工作。

    三是协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力度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宣传力度,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加广泛深入人心。同时组织开展好“安康杯”竞赛等安全宣教活动。

    (六)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积极协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落实瓦斯抽采利用的各项政策和技术措施。加强指导、督促煤矿推进瓦斯治理“双百工程”建设。坚持地面与井下抽采相结合和“以抽保用、以用促抽”的原则,完成全年瓦斯抽采和利用目标任务。强化以先抽后采为重点的瓦斯治理工作,有效遏制煤矿瓦斯事故。

    二是进一步加强煤矿对防突、水害、顶板、供用电等方面的安全专项整治,抓好相关规定和制度的落实,推广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淘汰落后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努力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是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以典型引路,全面推动我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四是积极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公平、公正地参与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

    (七)积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1、加强对市(州、地)及其以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促进其严格按照《贵州省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规定》落实监管职责。

    2、加强对煤矿企业的指导、帮助和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开展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督促企业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二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三是严惩企业无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条件、关闭后又擅自生产、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停产整顿期间违规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四是深入现场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并帮助企业进行整改,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按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八)进一步加强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相关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能源行业安全信息统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一如既往地将其放在统计工作的首要位置,同时进一步增强前瞻性和预见性分析,为国家相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制定政策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二是及时收集、汇总、上报相关安全生产信息和资料。

    三是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协作,及时交流与共享相关的信息。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2013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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