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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贵州省能源局 发布日期 2014-04-02
    文件类型 通知公告 标签 依法行政工作 能源立法工作 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内容要点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重要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深入扎实地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促进贵州能源行业实现科学发展、后发赶超提供法制保障。

    关键数字

    印发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黔能源函)

    发布日期:2014-04-02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黔能源函〔2014〕25号

    机关各处室:

    《贵州省能源局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3月28日局第二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贯彻落实情况将纳入本年度依法行政专项考核。

     

      附件:《贵州省能源局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4年4月2日

     

     

     

    省能源局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省能源局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重要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深入扎实地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促进贵州能源行业实现科学发展、后发赶超提供法制保障。

    一、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做好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将是今年的首要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做好法制工作的重大指导意义,自觉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理论观点,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特别是推进法治中国、法治贵州建设的新要求,贯彻在依法行政的工作实践中,切实抓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机关各处室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上来,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深化依法行政认识,坚决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对纳入全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要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局政策法规处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承办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在落实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加强窗口建设和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加强行政复议基础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做好能源立法调研工作和参与起草制订全省能源行业政策法规、加强全局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认真履行法制工作机构职责,适时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重要工作情况和报请研究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问题并抓好贯彻落实。

    二、抓好依法行政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完成年度依法行政目标任务

    依法行政年度考核是省政府加强依法行政层级监督的重要方式,也是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处室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的重要抓手。

    2014年,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在全面认真总结上年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全省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局工作实际,做好本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拟定《省能源局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经局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上报下发。同时,根据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考核指标体系,制定《省能源局2014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考核任务分解表》,明确目标任务、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制定落实措施和办法。

    局政策法规处要认真履行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年度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机关各处室要积极加强与政策法规处的沟通与联络,做好本处室承办的依法行政工作和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处室依法行政年度考核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三、扎实开展能源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制度保障作用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按照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立法计划,突出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组织开展能源立法工作。

    今年,我局的立法工作任务有两项。一项是《贵州省电网建设促进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5号)已将其作为拟通过调查研究和论证,做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待立法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我局作为全省电力行业管理部门,将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省政府规章程序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84号)要求,切实做好草案的起草、审改、论证和送审工作,确保年内完成立法并颁布实施,为规范和加快推进我省电网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另一项是《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领导已于1月18日批复同意我局上报的《关于申请开展我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立法调研工作的请示》,并明确由我局负责立法调研工作。我局要认真组织力量,严格程序要求,切实做好方案制定、调研起草、专家论证、文本审改和送审等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年内完成立法调研任务,力争早日颁布实施,为保障我省境内的石油、天然气输送安全,维护贵州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两项能源立法工作是我局今年法制工作的重点任务,局政策法规处和相关处室要按照立法工作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各司其责,全力配合,确保任务落实。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152号令),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根据《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全局必须按照处室调研起草、征求意见、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局常务会讨论决定、局领导签发以及对外公布的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起草、牵头起草或代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处室要及时加强与政策法规处的衔接和沟通,政策法规处要按程序和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认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把关,及时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备案及登记编号,确保我局起草、牵头起草或代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到100%。

    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工作,依法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损害行业发展环境的内容,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五、认真做好法律顾问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进一步建立完善科学、民主、依法的决策机制和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后的评价和责任追究,不断提高局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凡我局重大决策一律严格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局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凡有关行业科学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进行合法性审查,超出法定权限或与法律法规抵触的,不得作出决策。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要求,继续推进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法律顾问深入参与年度立法调研,对局重点工作和重大决策针对性地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文稿。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依法行政专题讲座,落实学法用法年度计划任务。充分发挥局法制工作机构和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参谋和助手作用,进一步推进局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按照省政府法制办要求,参加政府法制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切实加强局法制队伍建设。

    六、严格依法行使行政审批权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根据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要求,继续深化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减少、承接、下放和管理工作,压缩审批时限,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

    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审批权力,根据行政职权变动情况,不断调整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完善局行政许可受理窗口相关工作制度和配套流程,及时做好信息的调整变更和办事程序规范及公开等有关工作。

    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中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和管理。根据省级网上办事大厅暨省市县三级政府协同办公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推进会的要求和部署,坚持“边建设、边应用、边管理”的工作原则,做好我局行政审批系统与省级网上办事大厅的集成工作,做好我局办公业务系统与省级网上办事大厅和三级协同办公系统“两个网络平台”数据的无缝对接。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督促和约束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正确履行职责。

    七、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依法做好行政调解和应诉等工作 

    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努力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

    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切实把行政复议工作摆到突出位置,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配强行政复议专、兼职人员,健全行政复议工作保障机制。大力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不断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促进行业和谐稳定。

    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探索建立行政调解工作体制。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执行好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

    八、认真落实“六五”普法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水平

    根据“六五”普法计划的年度安排,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会议学法制度和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加强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教育。重点组织开展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内容的学习,组织好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加强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

    加强机关行政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教育。重点强化机关行政工作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法治观念,全面提高机关行政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继续组织开展好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无纸化普法学习及考试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2014年 4月2日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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