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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贵州省能源局 | 发布日期 | 2017-08-28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能源企业 地质灾害 事故防范 |
内容要点 | 加强预警、加强值守、加强巡检巡查、加强信息报送,确保安全风险和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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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28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贵州省能源局
传真电文 黔能源电传〔2017〕12号
签发人:张应伟 各市(州)、贵安新区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各能源企业: 8月28日上午10时许,毕节市纳雍县张家湾普撒村发生山体滑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近期,我省受台风影响,阵雨、暴雨等异常天气多发并将持续,为避免发生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引发各类事故,确保安全风险和隐患早发现早处置,除正常的防灾措施外,请各部门各单位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预警: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气象、国土、水利等部门的联系,确保异常天气早知道早防范。 二、加强值守: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应急值守小组,领导和应急抢险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值守。 三、加强巡检巡查:各单位要安排专业人员加强巡检巡查,特别是地质灾害易发事故的区域,加强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部位的检查,对于重大风险和不能及时消除的重大隐患要编制应急预案,防止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酿成事故。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各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处理,严禁瞒报、误报和不报。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