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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贵州省能源局 | 发布日期 | 2018-01-30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煤矿 升级改造 通知 |
内容要点 |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在2018年3月31日前做好2017年已完成智能机械化升级改造项目的初审和复核工作,上报省能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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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1-30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黔能源科技〔2018〕20号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煤炭企业:
为加快推进全省煤矿智能机械化升级改造,准确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煤炭企业要高度重视煤矿智能机械化升级改造项目常态化调度管理工作,明确本单位调度责任人,并按附件1要求填写其基本信息。同时,管理部门要加强煤矿智能机械化升级改造奖补资金管理工作,按附件2要求填写资金拨付到位时间及额度。
二、2月1日17:00时前,请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智能机械化升级改造的煤矿按照《关于上报2017年度煤矿智能机械化升级改造项目进展情况的通知》(黔能源科技﹝2017﹞160号)格式汇总后报指定邮箱,自2018年2月起每月25日前将当月改造项目进度汇总报送指定邮箱。
三、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在2018年3月31日前做好2017年已完成智能机械化升级改造项目的初审和复核工作,上报省能源局。加快现有项目实施进度,实行动态跟踪、挂图作战、建档立卡、逐一消号。同时,做好2018年煤矿智能机械化升级改造项目摸底申报准备工作。
联系人:李文飞,电话:0851-86891226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