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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吉林省能源局 | 发布日期 | 2019-10-12 |
文件类型 | 标准定额 | 标签 | 能源行业 营商环境 能源行业市场 |
内容要点 | 为认真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领导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指示精神,依据《关于印发吉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软环境办〔2019〕38号)精神,结合省能源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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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0-12 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吉能法规〔2019〕295号
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吉林省软环境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软环境办〔2019〕38号)精神,结合省能源局承担的职能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省能源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处室认真抓好落实。
吉林省能源局
2019年10月12日
吉林省能源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领导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指示精神,依据《关于印发吉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软环境办〔2019〕38号)精神,结合省能源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部署,以全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水平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我省能源行业发展存在是主要矛盾和困难,着力解决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坚持整体推进,系统梳理各类行政责任事项,推动各处室工作有效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有,不断提高省能源局机关服务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抓好“放管服”改革工作。认真完成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各项分工任务。加大调查研究工作力度,准确掌握吉林省能源行业发展建设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省政府确定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19年),对省能源局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进行修改完善。认真完成国家政务服务事项认领和对接工作,并根据国家政务服务系统事项变更情况及时调整省能源局政务服务事项。按照省政府要求完成政务信息归集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政务信息。针对省政务大厅审批窗口改革特点,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和相关要求完成服务事项审批工作,并保证省全流程审批系统终端、省投资审批平台终端和省政务信息系统终端运行正常。
(二)持续放宽能源行业市场准入。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和省关于放宽市场准入的法规、制度、文件,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在省统一部署下全面清除限制排除竞争的政策措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进一步优化能源投资环境,协调相关单位在石油天然气领域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继续做好对能源行业市场主体服务工作,及时处理能源企业反映的问题。
(三)改革创新市场监管方式。积极配合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开展省内能源市场监管,逐步形成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依托吉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国家“互联网+监管”对接联通,按照全联通、全覆盖、数据归集共享要求,对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生产煤矿回采率和煤矿项目初步设计实施监管。积极配合联合检查,促进能源行业依法依规经营。
(四)全方位推动提升电力市场竞争开放度。围绕宽准入、强监管、降成本,重塑市场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扩大市场交易电量规模,继续降低直接交易入围门槛,扩大直接交易用户范围。推进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鼓励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企业开展园区参与电力市场,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五)全方位对标国内电力行业先进标准。围绕服务企业生长全生命周期,重塑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省能源局配合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督促电网企业强化管理。不断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优化办电流程、减少办电环节、压缩办电时间、降低接电成本,保障人民群众快捷用电,全面提升我省“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确保实现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减目标。
(六)规范生产煤炭洗选行政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有关规定,对生产煤炭洗选情况开展行政检查。编制年度生产煤炭洗选行政检查计划,明确行政检查内容,合力安排检查时间,确定抽检煤矿名单,报送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并在省能源局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是省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振兴吉林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机关各处室要充分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将各项专业工作深度融合到全省能源行业发展建设中,融合到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发展大格局中,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各处室负责人要亲自抓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查。各处室要把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作为提高机关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契机,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干部考核内容,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程。对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人员要严肃问责,确保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