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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吉林省能源局 | 发布日期 | 2018-02-12 |
文件类型 | 标准定额 | 标签 | 风电企业 火电企业 鲁固直流送电 |
内容要点 | 省内风电企业依据《吉林省2018年发电预期调控目标》签订优先发电合同,结算时优先结算优先发电合同的发电量。超出优先发电合同的部分为超发电量,超发电量必须在外送市场和省内市场获得交易合同。外送交易品种有鲁固直流、送华北、送辽宁、送北京电采暖、东北现货交易等,省内交易品种有风电大用户直购电、风电供暖等。为保证鲁固直流送电曲线合理性,风电出力不能满足外送通道容量时,鼓励省内综合参数好的火电企业参与鲁固直流送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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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发布日期:2018-02-12 来源:吉林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