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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吉林省能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0-02-20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能源企业 安全防范 安全服务 |
内容要点 | 各地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各能源企业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开展安全服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组织领导,严格制定和执行复工复产方案,强化安全服务保障,积极做好复工复产前安全教育培训,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复工复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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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2-20 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吉能安全〔2020〕35号
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发改局(工信局),有关能源企业:
现将《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的通知》(吉安委办〔2020〕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各能源企业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开展安全服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组织领导,严格制定和执行复工复产方案,强化安全服务保障,积极做好复工复产前安全教育培训,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复工复产安全。
附件: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的通知
吉林省能源局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