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专业的能源产业价值链服务平台
京ICP备14050515号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京B2-20210837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9339号
Copyright 2005-2024 in-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发布机构 | 吉林省能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0-08-21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电力行业 危化品储存 电力安全 |
内容要点 | 各电力行业管理部门、各电力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领导同志关于当前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对电力行业危化品储存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
||
关键数字 |
发布日期:2020-08-21 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吉能安全〔2020〕210号
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发改局(工信局),有关电力企业:
近日,黎巴嫩贝鲁特港口发生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专题视频会议,并印发通知,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现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电力行业危化品储存等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0〕8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危化品储存等安全防范工作
各电力行业管理部门、各电力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领导同志关于当前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对电力行业危化品储存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二、开展危化品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电力行业管理部门、各电力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把危化品储存使用安全作为当前电力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来抓,重点排查本辖区和本企业内危化品罐区管网及相关设备安全状况,保障危化品设备正常运行,对发现的隐患及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建立重大危险源隐患台账,实现隐患闭环管理。
三、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各电力行业管理部门、各电力企业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结合自身实际,突出抓好当前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入推进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时间、工作责任、任务要求和管控措施,实行问题销号管理,扎实推动今年年底前排查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为2021年全力攻坚打下坚实基础。
各电力行业管理部门、各电力企业要将本地区、本企业电力行业危化品储存等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于2020年9月10日前报送省能源局(联系人:田逶岭,电话:0431—82003160,邮箱:jlnyaq@163.com)。省能源局将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督查工作,对电力行业危化品储存安全防范工作及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并进行检查,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电力行业危化品储存等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能源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