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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湖南能源监管办 发布日期 2016-01-01
    文件类型 行政许可 标签 电力监管 电力业务许可 电力设施许可
    内容要点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一安排,近期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许可证换发工作,将企业持有的原国家电监会印制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发成国家能源局印制的许可证。2016年1月1日起,原国家电监会印制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不再使用。

    关键数字

    关于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01 来源:湖南能源监管办

      湘监能资质〔2014〕101号

     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一安排,近期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许可证换发工作,将企业持有的原国家电监会印制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发成国家能源局印制的许可证。2016年1月1日起,原国家电监会印制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不再使用。结合湖南省持证企业实际情况,现就我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证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本次换证对象系湖南省内持有原国家电监会印制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所有企业。其中,于2013年12月以后办理过登记事项变更、许可事项变更、延续等已取得国家能源局印制的新版许可证的企业,不需再换证。

    二、换证安排

    根据换证工作安排和要求,各持证企业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换证。

    三、换证程序

    为做好许可证档案材料衔接、有序开展制证和换发工作、提高换证工作效率,明确如下换证程序:

    (一)持证企业向我办提交电子版换证申请材料,具体如下:

    1.换证申请表(样式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许可证正、副本。

    (二)我办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结合有关证照信息数据库进行比对核实,对核对无误的按批次开展制证工作;

    (三)我办完成制证工作后,将电话通知持证企业报送纸质版换证申请材料,交还原许可证正、副本,同时领取新版许可证。

    四、有关要求

    1.换证申请先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交还原证、领取新证时再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电子版申请材料请扫描后压缩成数据包、命名为“**公司承装修试换证申请材料”发送至我办联系人邮箱;纸质版申请材料需在每页上加盖单位公章。

    2.各持证企业在申请换证前,应详细核实现有登记事项情况。如已发生登记事项变更,应按规定提交登记事项变更申请,办理登记变更手续领取新版许可证后,无需再单独申请换证。

    3.各持证企业应做好许可证换发工作的落实工作,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换证。对于未按规定时间申请换证的企业,我办将不予受理其许可事项变更、登记事项变更、延续等申请,也将直接影响工程招投标活动。

    4.我办近期已开展2013年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自查工作,各持证企业可结合年度自查工作申请换证,在提交年度自查报告材料时一并报送换证申请材料。

    五、联系方式

    湖南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发工作具体由我办资质管理处负责办理和解释。如有未尽事宜或相关疑问请及时与我办联系。

    联系人:肖亮,卓尧

    联系电话:0731-85959986,85959985

    邮箱:liang-xiao serc.gov.cn

    zhuoyao serc.gov.cn

    附件:换证申请表 

    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

     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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