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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南能源监管办 | 发布日期 | 2015-03-10 |
文件类型 | 行政许可 | 标签 | 电力 |
内容要点 | 2015年将有部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有效期届满,现将有关企业名单公示如下,请各企业尽快准备材料,及时来湖南能源监管办办理延续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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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3-10 来源:湖南能源监管办
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为六年,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许可证延续申请,许可有效期届满未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批准的,应依法办理注销手续。2015年将有部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有效期届满,现将有关企业名单公示如下,请各企业尽快准备材料,及时来湖南能源监管办办理延续手续。
联系人:肖亮卓尧
联系电话:0731-85959986、0731-85959985
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