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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日期 | 2022-08-09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电池污染 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 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 |
内容要点 | 标准规定了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的总体要求、处理过程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污染物排放控制与环境监测要求和运行环境管理要求。适用于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过程的污染控制,可作为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运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管理等的技术参考依据。储能类、消费类等其他类型的废锂离子电池,以及锂离子电池生产废料处理过程的污染控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不适用于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在保质期内的返厂故障检测、维修翻新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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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09 来源:生态环境部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规范和指导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过程,现批准《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1186-2021).pdf
本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1年8月7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8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