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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 | 发布日期 | 2019-04-10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风电 光伏发电 消纳 |
内容要点 | 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要以能源电力发展规划为指导,根据电力系统实际严格核实合理规模,消纳空间优先用于支持平价上网项目,督促各省级电网企业为平价上网项目接入电力系统做好配合服务,确保平价上网项目顺利消纳。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要指导督促下属省级电网企业配合所在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落实平价上网项目电力送出和消纳工作。鼓励2018年或以前年度已核准(备案)或已配置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如项目单位承诺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电网企业按最优先级别配置消纳能力;2019年度新建平价上网项目按第二优先级别配置消纳能力;在保障平价上网项目消纳能力配置后,再考虑需国家补贴的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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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4-10 来源:国家能源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国家能源局各派出监管机构,国网公司、南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能投、国电投、华润、三峡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核、中广核,电规总院、水电总院,中国风能协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 为按照《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做好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工作,我们组织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请你单位研提意见并于4月23日前反馈我局(新能源司)。 联系电话:010-68555879 010-68555048 传真:010-68555045 附件: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9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