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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国家核安全局 | 发布日期 | 2024-05-19 |
文件类型 | 行政许可 | 标签 | 辽宁红沿河核电厂 核电项目 核安全 |
内容要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国家核安全局对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评,认为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辽宁红沿河核电厂运行阶段质量保证大纲》(1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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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19 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国核安发〔2024〕75号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请审查〈辽宁红沿河核电厂运行阶段质量保证大纲〉(1版)的请示》(辽红核〔2022〕59号)、《关于呈报〈辽宁红沿河核电厂运行阶段质量保证大纲〉(1版,报批版)的函》(辽红核函〔2023〕169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评,认为你公司《辽宁红沿河核电厂运行阶段质量保证大纲》(1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我局批准的质量保证大纲,确保辽宁红沿河核电厂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24年5月1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