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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国家核安全局 | 发布日期 | 2024-05-19 |
文件类型 | 行政许可 | 标签 | 辽宁红沿河核电厂 核电机组 核安全 |
内容要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国家核安全局对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评,认为除“2.74 附加柴油机的可用性”外的108项修改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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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19 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国核安发〔2024〕76号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请审查〈辽宁红沿河核电厂5、6号机组运行技术规范〉(2版)的请示》(辽红核〔2022〕29号)、《关于呈报〈辽宁红沿河核电厂5、6号机组运行技术规范〉(2版,修订报批版)的函》(辽红核函〔2024〕28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评,认为除“2.74 附加柴油机的可用性”外的108项修改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我局批准的运行技术规范,确保辽宁红沿河核电厂5、6号机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24年5月1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