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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 | 发布日期 | 2019-07-19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油气管网 油气企业 中国石油 |
内容要点 |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按照附件《油气管网设施公 平开放信息公开范本》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公开国家及地方相 关政策文件、企业制定的相关制度文件、油气管网设施运营 企业基本情况、油气管网设施基础信息、油气管网设施剩余 能力、服务条件、技术标准、价格标准、申请和受理流程、 保密要求、油气管网设施服务信息及用户合理要求的与油气 管网设施开放相关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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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于每年 12 月 5 日前 公布下一自然年度各月油气管网设施剩余能力,并于每月 10 日前更新本年度剩余各月度的油气管网设施剩余能力。对于用户合理要求的与 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相关信息公开的申请,油气管网设施 运营企业应当于接到申请后的 7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申请受理结束后应及时公布受理 3 结果。采用集中受理方式的,于 5 个工作日内将受理结果向 所有申请用户公开;采用分散受理方式的,每次受理完成后, 于 5 个工作日内将受理结果在国家能源局指定的信息平台进 行公开。各派出机构应当于每月第 7 个工作日前将上月月度 汇总情况报送国家能源局。 |
发布日期:2019-07-19 来源:国家能源局
为贯彻落实《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发改能源规〔2019〕916号),我局组织编制了《关于加强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加强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文件印发,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8月2日期间,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10-66023677,或将邮件发送至zhangqian@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