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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北京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02-23 |
文件类型 | 规划计划 | 标签 | 生态保护 土壤污染 大气污染 |
内容要点 | 年底前,全市及各区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累计下降12%左右,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创建绿色智能供热体系,分步骤实施供热系统重构,全面布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分布式供热,禁止新建和扩建燃气独立供暖系统,全市单位建筑面积供热能耗下降3%。建立再生水源热泵、地热源热泵和余热回收等绿色低碳热源结构,大力推进供热系统节能改造。 统筹实施供热智能化控制、供热资源整合、热网系统重组等,有序推进散小热源整合联网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替代,优化热电联产热源布局,建设区域热网和跨省合作热网。 新建建筑供暖采用电力、可再生能源等多能耦合供热占比不低于60%。推进既有燃气供热系统“零碳”改造示范。完成30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智能化供热改造。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供热规模化应用,新增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持续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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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2023年底前,全市及各区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累计下降12%左右,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新建建筑供暖采用电力、可再生能源等多能耦合供热占比不低于60%。推进既有燃气供热系统“零碳”改造示范。完成30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智能化供热改造。 创建绿色智能供热体系,分步骤实施供热系统重构,全面布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分布式供热,禁止新建和扩建燃气独立供暖系统,全市单位建筑面积供热能耗下降3%。 |
发布日期:2024-02-23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京政办发〔2023〕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本市生态环境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二是要全面落实责任。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准确把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将环境污染防治向纵深推进,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是要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及时曝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要严格督察考核。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全面加强任务统筹落实,每月第三个工作日前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将纳入市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并作为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本文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办发〔2021〕3号)同时废止。
6.2023年各区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指标及重点任务计划.pdf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