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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2-04-21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电池污染 废铅蓄电池 废铅蓄电池处理 |
内容要点 | 北京超能环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九家单位继续在本市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试点期限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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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试点期限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
发布日期:2022-04-21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环办固体〔2019〕5号)和《关于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0〕726号)等相关要求,北京超能环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九家单位继续在本市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试点期限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现按要求将更新后的试点单位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点和收集网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基本信息进行公布。
附件: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