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分类:
不限 光伏发电 风力发电 储能 氢能 燃料电池 充换电 电力 能源互联网 电气 碳中和 煤炭 石油天然气 宏观能源 燃气 环保 新能源
文件类型:
不限 法规 通知公告 规划计划 规范性文件 监管文件 项目核准 标准定额 规章 行政许可 数据公布 安全通报 事故通报 政策解读 其他 政府工作报告 调价公告
发布时间:
不限 2024 2023 2022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 2015
  • 所属地区:
    全国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 当前位置:能源政策库 > 环保

    发布机构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06-07-28
    文件类型 通知公告 标签 大气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 尾气排放
    内容要点

    自 2006 年 12 月 1 日起 ,凡申请领取北京市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准运证(简称准运证)的车辆,必须持有绿色环保标志和安装符合《流散物体运输车辆全密闭装置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的机械式全密闭装置,否则市政管理部门将不予以核发准运证。

    关键数字

    (失效)关于加强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环保监管的通告

    发布日期:2006-07-28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京环发〔2006〕127号

    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本市第十二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加大力度控制违规运输车辆造成的大气污染,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对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尾气排放和道路遗撒的管理。现将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自 2006 年 12 月 1 日起 ,凡申请领取北京市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准运证(简称准运证)的车辆,必须持有绿色环保标志和安装符合《流散物体运输车辆全密闭装置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的机械式全密闭装置,否则市政管理部门将不予以核发准运证。在此之前,已领取准运证的运输车辆,在证件有效期内仍可按照规定使用。 2007 年 12 月 1 日起 ,无绿色环保标志和机械式全密闭装置的渣土砂石运输车辆,不得承担我市渣土运输任务。

    二、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各运输单位应对车辆全密闭装置和尾气排放情况进行自查,确保车辆达到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标准要求。施工单位要使用持有有效准运证的车辆承担渣土砂石等的运输工作,并优先选用有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对使用不合格车辆的施工单位,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并将违规企业纳入不良行为警示系统。

    三、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密闭装置破损、遗撒、泄漏、尾气排放超标等违法运营车辆。

    特此通告。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