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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17-11-15 |
文件类型 | 政策解读 | 标签 | 燃煤锅炉 大气污染 清洁空气 |
内容要点 | 一是建立了市区两级“周报、月报”等定期反馈机制密切跟踪各项目进展情况。 二是建立了定期调度、随时协调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开展整体调度,深入到各个项目现场调研,了解情况,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协调解决。据初步统计,市环保局以现场调研、现场协调、现场核查等形式跑改造点位近1000个,召开各类协调会200余次,尽最大努力推动项目进展。 三是形成了执法促进、督察促进机制,从2016-2017年采暖季开始,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对在用燃煤锅炉单位集中开展专项监督执法,有效促进改造项目落地。市级环保督察将“清煤降氮”作为督察重点,有效推动项目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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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北京市细化落实方案》及《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7年工作措施》的整体工作安排,今年全市淘汰10蒸吨以下,建成区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燃气锅炉低氮须改造完成10000蒸吨。 |
发布日期:2017-11-15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