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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06-03-22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柴油货车 柴油车排放治理 生态环保 |
内容要点 | 为改善首都大气环境质量,减少柴油车排放污染,我局拟开展在用柴油车排放治理技术及产品示范项目。为使项目能够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成果,需要对各类治理改造技术及产品进行规模示范。通过示范研究,筛选出性能优异、适合我市现有车辆状况及油品质量的技术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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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03-22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京环发〔2006〕3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改善首都大气环境质量,减少柴油车排放污染,我局拟开展在用柴油车排放治理技术及产品示范项目。为使项目能够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成果,需要对各类治理改造技术及产品进行规模示范。通过示范研究,筛选出性能优异、适合我市现有车辆状况及油品质量的技术产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示范项目,重点研究在不增加其它污染物排放的条件下,降低在用柴油车颗粒物及烟度排放的技术及产品。
二、参加示范项目的产品应满足下列条件:
1、经国家级环保部门或国际权威检测机构认证的产品;
2、具有国际在用柴油车排放治理广泛应用,且被当地政府部门认定使用的产品;
3、汽车制造厂商对新车批量配套的产品;
4、在国家认证试验室做过相应的检测,性价比优良的产品。
三、试验方法
1、试验车辆
试验选用的车辆为国Ⅱ(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2、试验用油
试验用柴油主要为符合目前我市车用柴油标准(含硫量在350ppm以下)的柴油。如需要低硫柴油(市场不能提供)请特别说明。
3、试验程序
我局将委托研究单位,按照有关净化产品的评价方法,对参与示范项目的产品进行统一测试和评价。
4、试验费用
示范产品及试验费用原则上由生产厂家承担。
四、资料审核
我们将根据报送产品的资料,组织专家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产品作为本次示范研究用样品。
五、资料报送时间
报送产品资料的截止日期为。
欢迎各有关单位积极参加!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臧远伟、刘嘉
电话:010-68717229、010-68717219
传真:010-6871722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邮编:100044
主题词:环保 柴油车 示范项目 通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