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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广东省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17-01-04 |
文件类型 | 标准定额 | 标签 | 二氧化碳 碳达峰 碳排放 |
内容要点 | 监测管理体系是二氧化碳排放数据(能源使用量、物料使用量/产量、排放因子等数据)来源是否真实、准确的基础。对于二氧化碳排放数据的监测,企业应按GB17167及各行业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要求配备测量设备,监测设备应进行校准,企业应保留所有报告年份内的检测报告、检定或校准证书。应按DB44/T1212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二氧化碳排放测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明确碳二氧化排放计量管理职责,加强二氧化碳排放计量管理,确保二氧化碳排放计量数据真实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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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发布日期:2017-01-04 来源:广东省发改委
粤发改气候函〔2017〕38号
各地级以上省发展改革局(委),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和《广东省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实施细则》,我委制定了《广东省民用航空企业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2016版)》和《广东省造纸企业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2016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广东省民用航空企业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2016版)
2.广东省造纸企业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2016版)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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