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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广东省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22-08-29 |
文件类型 | 规划计划 | 标签 | 燃料电池 燃料电池汽车 燃料电池产业 |
内容要点 | 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云浮为重点建设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创新走廊。 支持重点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设若干国家及省级燃料电池高水平技术创新平台;“十四五”期间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等重点专项继续安排支持氢能及燃料电池前沿技术研发,增强技术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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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到示范期末,推广1万辆以上燃料电池汽车;年供氢能力超过10万吨;建成超200座加氢站;车用氢气终端售价降到30元/公斤以下。 对为广东获得国家示范城市群考核“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积分的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参照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原则上每1积分奖励5万元,每个企业同类产品奖励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对获得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1万辆车辆,且不少于5项关键零部件在示范城市群内制造,按照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补贴3000元/千瓦(单车补贴最大功率不超过110千瓦)。 |
发布日期:2022-08-29 来源:广东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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